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泰安是中国山东省中部一座著名的文化旅游城市,境内的泰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,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对外开放旅游城市。总面积7762平方公里,全市2008年末常住人口545.6万人,增长4.2‰,其中城镇人口258.2万人,辖泰山区、岱岳区、新泰市、肥城市、宁阳县、东平县6个县市区。
泰安境内的泰山,又称东岳,总面积426平方公里,主峰海拔1545米,气势磅礴,拔地通天,素有"五岳之首"、"天下第一山"之誉。在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,由于历代帝王封禅和民众朝拜,给泰山遗留下极为丰富的人文景观,使泰山成为"华夏文化"的缩影。1984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,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,1991年被列入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,1998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。2006年又被评为世界地质公园。泰山以其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、雄伟壮丽的自然风光每年吸引着500多万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游览。